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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12日  阅读:  来自:本站原创

      专利申请能否被受理的基本考虑是专利申请的主体和客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是否明确反映。假如不明确的就不能受理。因为申请主体(申请人)不明确,从法律上来看申请是没有法律效力;从操作上来专利审批程序将无法进行。而申请客体(发明创造)是专利审查的主要对象,是授权的基础,申请客体不清楚、不明确,审批工作当然无法进行。
     专利申请能否受理的其他要求主要与国民待遇及审批程序有关。按照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下列诸条件的专利申请应当授予受理。
1.专利申请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是当面递交或者是从国内挂号邮寄诶专利受理机关的。

2.专利申请文件包括有申请人要求获得专利权的请求书,并且在请求书中至少应当明确申请专利的类型、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
3.专利申请文件中应当有至少看起来像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或者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4.请求书、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应用中文;图片或者附图应当不轻易擦掉;文字、附图、照片应当清楚可辩,不应当有涂改。
5.申请人是外国人时,根据其国籍、居所或者总部所在地应当是有权申请的,并且申请是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